语言
中文 ENGLISH
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表于:2023-05-09 13:28:45 作者: 来源:CDCC 浏览次数:

日前,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此次颁布的试行标准,在2021年12月发布过征求意见稿,试行标准较征求意见稿有较大提升。阅读理解标准内容,主要还是指导政府采购中各设备产品的相关要求,并降低了投标过程中的单独检测报告要求,有利于开放公平竞争,推动阳光招标采购。在引用的标准中,引用了新近颁布的数据中心能效国标GB 40879,并没有包括数据中心行业主要规范GB 50174,颇为遗憾。该标准的颁布为使用公共财政预算采购的基础设施增添了绿色和减碳的要求。


除了设备和产品,在第五部分运维服务中,实质性的规定了政府在采购IDC服务中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1、PUE低于1.4,25年后低于1.3。


2、逐年提高可再生能源用电比例,到2032年碳中和,平均每年提升大于5%,并且限于统计自发自用和采购交易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不含所在电网既有可再生能源比例。即使有第三方认证的情况下,也是此次颁布的标准中,最为挑战的部分。


3、WUE小于2.5。


4、具备能源管理体系,开展碳排放核查和管理。


5、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


6、具备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处理与回收要求的循环利用和回收的管理机制。


7、符合噪音标准。


我们相信,随着该标准的颁布,整个数据中心行业将会有更多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合规验证和认证,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通知原文如下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2023〕7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的重要内容。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需求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


二、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


三、采购人在项目的投标、响应环节,原则上不对数据中心相关设备、服务进行检测、认证,也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认证报告,供应商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可视为符合规定。


四、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


五、对于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予以处理。


六、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3月20日

免责声明:文章来源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不确保其真实性,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协商版权问题或删除内容!

上一篇:工信部: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

下一篇:没有下一篇